考试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考试管理 >

教学常规管理——考试

来源:林州世纪学校          时间:2019-08-17 17:40:37
考  试
    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能对一定阶段的教学作出客观的评价。考查、考试有利于及时反馈教与学的相关信息,为改进教法、优化学法提供指导。考查、考试的具体要求为:
1、考查和考试作为教学测量的主要形式,既是学校对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目标达成的综合测量,也是教师对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的自我测量,各部门和教师应认真搞好考查和考试工作。凡学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所有学科都应进行考查或考试。
2、除市统考或与其他学校联考外,其它考试原则上由备课组组织命题。单元考查可组织有经验的教师轮流命题,但必须由备课组长检查,把关质量。
3、监考教师应认真监考,自觉执行监考守则,不做玩手机、看书报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能随便走出考场,也不能在监考过程中打瞌睡。
4、周周清由年级组组织;月考、期中考、期末考由课程教学处负责组考工作。
5、阅卷时要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参考答案,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进度。原则上当天考试的科目要当天完成阅卷任务。
6、考试后,教师要认真进行试卷讲评;备课组长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按规定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按时交课程教学处;学生考试成绩要及时记录,并报课程教学处存档。
7、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主要采用考查形式。考查分平时考核、期末考核两种,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评价。体育课按教育部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8、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按教育部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授予学分,并如实记录入学生有关学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