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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实施方案

来源:林州世纪学校          时间:2019-08-22 15:53:57
 
     我校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人生规划向导”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构建“全员参与”的教育工作体系,实施导师制,促使全体教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严格管理与言传身教相结合,让每个学生都能获得足够的关注及个性化指导,不断为学生提供支持和反馈,引导学生领悟责任、挑战、成长的真正含义,从而更好的成长为拔尖创新的英才。
一、导师制的含义
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导师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教师管理群的一种管理模式。
二、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1、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必须改变仅仅依靠班主任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片面认识和现状,让所有教师都承担起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导师制为载体,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队伍,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中学教育创新的重要抓手
导师制是新形势、新任务下的一种中小学教育制度创新,强调以教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为理念,通过构建学校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学校教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学生的知识建构与道德成长同步发展,真正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3、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我国新课程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学习目标,单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新课程实施后,学生可以跨班级选课,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模式会相对削弱。因此,需要在新模式下对学生的学业、生活、品行进行引导和指导,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导师制的管理模式是一种可以借鉴的模式。
三、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教育方式。提倡学生导师群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工作。
2、工作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漏、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班主任(首席导师)职责
1、负责本班导师与学生的选配和协调工作。
2、协调班内各位导师之间的工作。
3、与导师一道负责班级思想道德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4、教育引领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查补薄弱环节,提高班级教学质量。
5、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生自主管理、自我管理的能力,彰显其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导师职责
1、热情诚恳、主动积极地接受学生的申请,或者学校的委托,全面深入地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兴趣、个性和特长及其家庭背景,采取整体与个别教育、引领、辅导相结合,关心帮助所指导学生。
2、从关心学生学业进步、改进学习方法等方面入手,因人而异地制定指导计划,在学习时间安排、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习惯、学习过程等方面向所指导的学生提供帮助,引导学生自觉开展自主探究性学习,并接受学生在学习等方面的咨询,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课外文化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激发他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的激情,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到明确要求、悉心指导、定期检查。
4、关注并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过程,通过与学生频繁而深入的交往,将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成功的生活经验传授给学生,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直接与学生家长建立有机的联系,有效地实现对学生的个别教育。
6、系统考察和评定所指导的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情况,及时填写工作记录。
7、因实施辅导所获得的学生个人或家庭资料,非依法律规定或辅导需要,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
8、对学生进行人生规划的辅导。在人生规划的辅导中,让学生对自己未来的发展道路做出一种预先的策划和设计,使其在规划人生的同时可以更理性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从高中开始有针对性地培养自己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帮助学生认识到规划人生的重要性,初步了解如何进行人生规划。
(三)导师工作要求
1、摸底建档。导师要深化与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全面了解所指导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包括家庭状况、身体状况、个性特征、兴趣爱好、思想品质、行为习惯、心理素质、学习成绩等,了解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存在的困难,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2、谈心交流。导师关心所指导学生的生活,并给以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提倡聊天式谈心,学生每2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导师每周至少与学生亲切交谈1次,要用心换心,以真诚换真诚,以平等的朋友身份与学生相处,了解掌握学生的进步状况,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多鼓励,多希望,给予耐心、细致地指导,帮助学生挑战自我、改正不足,解决学习、成长中的困惑与矛盾,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心,在师生间架起沟通友谊的桥梁。
3、家访。积极开展教师访万家活动。学校提倡每学期实行家访,与家长面对面交流,每月与学生家长交流1次,通报学生在校发展情况,掌握学生在假日里的表现,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并做好记录。可以采取电话、面谈、微信、家庭通知书、书信等形式进行。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更要作为重点)。对学生要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给学生以实质的关怀和鼓励。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学生发展处每月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探索规律,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学校必要时对重点案例、特殊情况进行集体会诊,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惑。
5、记录。要求每位导师填写与结对学生的家访情况、谈话和帮助措施,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对学生每月的表现及每次考试成绩逐一登记,分析对照。畅通班主任、任课教师、同班同学甚至家庭、社区等方面的信息来源渠道,对被导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情况作出合理分析和评价。每学期结束,导师要做好工作总结,上交德育处。
6、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都由导师和他所联系的学生决定。除了每天正常上课的时间外,每天利用课外活动或自习时间,由学生与导师集中交流,学生可将自己的疑难问题与导师共同探讨,导师帮助学生解答疑难,排解苦闷,调节心理情绪。
(四)对学生的要求
1、经常主动地向导师汇报交流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接受导师指导,按要求完成导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2、积极主动地参与导师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服从导师安排。
3、每学期撰写一份心得体会。
五、导师制的组织和管理
1、组织机构
为保证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由学部校长、学生发展处、课程教学处等组成学部导师制工作小组,以班级为单位,落实导师人选,明确职责,经常、及时、细致地开展转帮工作。
2、管理制度
在实施导师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导师聘任制度、受导学生档案制度、定期谈心与交流制度、定期家校联络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导师培训制度、导师考核和奖励制度等,使导师的工作和管理有章可循,逐步规范。
(1)导师聘任制度
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导师制指导小组最终确定名单。
(2)受导学生档案制度
班主任根据班级应受导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班级科任教师的构成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学科教师受导指标为每位科任教师确定受导学生。担任班主任工作教师指导自己班级以外的任课班级学生;非班主任教师指导所任课班级的学生。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应优先予以考虑。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提出受导要求。
A.通过填写表格建立受导学生个人档案。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日常表现、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等。
B.定期谈心,与受导学生交流。
C.导师要定期与家长进行联系。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但是每月至少应有1次以上的联系。联系的方式应该多样化,提倡导师进行家访。
有关内容必须记载在《导师工作记录册》中。
(3)定期例会制度
学校导师制指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交换意见,讨论问题,决定事项,总结工作。
(4)期末总结交流会以及表彰会
学期末学校导师制领导小组召开期末总结交流以及表彰会,导师们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与反思,对评为“优秀导师”的老师进行表彰。
(5)导师奖励制度
A.设立“优秀导师”奖,评选优秀导师。
B.获得“优秀导师”奖的教师,在评职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C.每年学校在非班主任的“优秀导师”中选任班主任,充实班主任队伍。
(6)导师培训制度
学校导师制指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导师工作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考核评价
学校成立以总校长为组长,常务校长、学部校长为副组长,课程教学处主任、学生发展处主任、年级组长为组员的“学生成长导师制”领导小组,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导师工作检查、督促、评估。
学校学生成长导师制领导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第一,领导小组的评价(20%)
第二,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和日常工作情况。(30%)
第三,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30%)
第四,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20%)
七、注意事项:正确处理实施导师制的三对关系。
1、正确处理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实施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也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实施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导师取代班主任,班主任也要担任导师并且是首席导师。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
3、正确处理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