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课堂管理 >

教学质量评估条例

来源:林州世纪学校          时间:2019-08-17 18:29:58
 一、评估办法
由学校认定前后两次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中各班单科平均分、优秀人数的增减变化计奖。
二、评估项目
1、班级单科平均分项目
2、班级单科优秀项目
3、领先奖项目
三、计算方法
1、平均分项奖罚:
①上一次考试该科班平均分差m1=该科班平均分-该科年级平均分
②本次考试该科班平均分差m2=该科班平均分-该科年级平均分
③任课教师该班平均分评估值:M=m2-m1
④奖罚计算=200元×M
2、优秀项奖罚:
①上一次考试该科班优秀人数h1
②本次考试该科班优秀人数h2
③任课教师该班优秀评估值:H=h2-h1
④奖罚计算=100元×H
说明:每次考试按年级总人数的20%确定优秀人数。
3、领先奖奖励:
本次考试该科班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领先的,分别给予该科120元、120元、60元的奖励。

四、质量评估条例由课程教学处负责实施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