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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楼长岗位职责和要求

来源:林州世纪学校          时间:2019-08-21 20:44:18

1、楼长由学部聘用,学生发展处具体管理和考核。在学部学生发展处领导下,负责本宿舍楼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对本楼生活指导教师、保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员工有建议辞退的权力;对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可以根据奖惩条例建议行使处分权;对本楼区内的违规违纪必须进行如实登记并上报,如楼长包庇纵容,不登记不上报,将对楼长进行相关处理。
3、负责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和文化建设,协助本楼生活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4、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衣着整齐、佩带胸卡,举止得体。
5、 熟悉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对所管辖宿舍楼进行全面管理。楼长必须做好如下记录:楼长每日工作记录、违规违纪记录、工作检查记录,工作记录本必须悬挂上墙。
6、 督促和检查本楼生活指导教师按时完成消防器材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公共环境卫生检查和安全巡防工作,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应及时处理;督促检查本楼生活指导教师是否按操作流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出借钥匙制度、贵重物品出楼制度、来访人员登记制度、维修报修登记制度、查夜点名制度。
7、 全面掌握本楼的各种数据和学生分布情况 负责组织好对毕业生离校时寝室钥匙的收缴工作、新生入校时的钥匙发放工作,以及日常工作中寝室钥匙的妥善保管工作。
8、 每天不少于1次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状况抽查(抽查房间不少于5间),认真填写《学生宿舍卫生状况检查表》,对卫生不达标的寝室,要督促生活指导教师和室长组织寝室同学搞好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向本楼学生公布。
9、 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情况、同学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抽查(抽查房间不少于5间),对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私自留宿和对生活指导教师的投诉等要认真记录,及时查处,并上报学生发展处。
10、每周对本楼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至学生发展处。
11、协助学生发展处做好每学期(年)在校学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门锁、钥匙等物品的收缴、验收与发放工作。
12、对学生、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许徇私偏袒,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关心其学习、生活,帮助其规范言行。
13、楼长要对自己所负责的辖区每天巡视一次以上,在本职范围妥善处理辖区内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大胆负责,绝不姑息,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现象要敢于进行处理,决不推诿。
14、楼长要配合学生发展处搞好宿舍的文化建设,营造高雅宿舍文化氛围,努力创造干净文明整洁和睦的宿舍。
15、 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以工作大局为重,不搞小团体、小帮派。
16、 楼长应公正无私,对本楼的员工进行大胆管理。应开动脑筋,搞好本楼的文化建设和防火防盗工作,每学期末由学生发展处对楼长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的将解除楼长职务。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生发展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