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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制度

来源:林州世纪学校          时间:2019-08-17 17:14:38

一.坐班制度
1、坐班时间为双周上课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到第三节课结束为教工坐班时间。作息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2、在学校规定的坐班时间内,全校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区。不允许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玩牌、下棋、带小孩上班。
3,、迟到或早退扣30元/次。因故确需中途离校的教师,须征得当天行政值日同意后方可离校,并由行政值日详记在值日簿上。
4、有特殊情况,经总校长批准,可作弹性坐班,但不得享受考勤奖(按月计算)。
5、每周学校会安排行政不定期查岗,凡查岗不在者,以当次行政检查为准,每次扣款50元。
6.、旷工者扣200元/天,一学期发现两天旷工,直接予以解聘。
二、上课制度(包括双休日补课)
1、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30元/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40元/次扣款。
2、旷课:凡旷课按100元/节,一学期发现两次旷课,直接予以解聘。
备注:旷工者若同时旷课,则累计扣罚。
三、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校行政会、学校大会、学部开会、年级组会、班主任会、教研组会等)
1、迟到、早退、接听手机按50元/次扣罚,旷会按100元/次扣罚,并在学校群中通报。
2、凡因公不能到会者,需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校会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允许方可退会;因私不得到会,请假经同意后,按10元/次扣款,否则,以旷会处理。
四、早读制
学校原则上规定,早读读外语(周一、三、五)和语文(周二、四、六),由学部和班主任负责安排。
五、早晚自习辅导制度
1、早晚自习迟到、早退、旷课按上课制度折半处理。
2、辅导期间确需中离岗,需经行政值日同意方可。
3、教师下班辅导不得带小孩,不得久坐办公室,原则上不得在楼道上交谈,要经常巡视学生,解难答疑。
六、请假制度
凡教职工请假,原则上需提前一天到学校办公室或课程教学处领取请假条,认真如实填写。
1、各学部教师、生活指导教师及其工作人员2天(含2天)以内,由学部校长审批,2天以上由总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办公会审批。所有假条交本学部课程教学处保存。严禁事后补假,请假未批或假满未到岗,以天为单位做旷工处理。
2、总务后勤人员请假2天(含2天)以内,由分管后勤校长审批,2天以上由总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办公会审批。假条交后勤服务中心保存。
3、学部管理人员(学部校长、主任和年级组长)、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处室专职干事请假2天(含2天)以内由总校长审批,2天以上由校长碰头会审批,7天以上由集团公司审批备案。假条交办公室保存。
审批原则及扣款标准为:
(1)公假:视同在校上班。
(2)事假:
①三天以内扣50元/天,4天到10天,从第4天起扣80元/天。
②一次性事假超过10天或本学期累计超过15天,从第11天或16天开始扣100元/天。
(3)病假:审批需出示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3天以内不扣;4天及以上从第4天扣30元/天;
(4)大病住院,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期间不扣钱但不享受课时等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发放工资的50%;连续病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4个月起,发放工资的40%;连续病事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停放工资。确有特殊情况,由总校长会同相关行政干部审议处理办法。
4、国家法定的婚、丧、产、节育、护理假均按上级有关文件审批,审批时需出示相关证明。
七、制度
课程教学处接到假条后,应立即在当天内调好课务,并书面通知代课老师,任何教师在接到代课通知或课务调整通知后,必须服从,不得推诿,否则按上课制度执行。